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鋒芒乍現(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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鋒芒乍現(五)

“對不起。”林立翔一向坦誠,所以面對他的時候我也不喜歡繞彎子。

他的表情依然明媚,但他的眼睛明顯黯淡了一些:“你可以不用這麽果斷。”

坦白說,面對林立翔這樣的男生的表白,沒有女生會不心動,但要投入一段感情,遠不止是心動那麽簡單的事。

“我想你也能看出來,我還沒有完全從上一段感情裏走出來,你已經說了真心話,再要你大冒險實在太不公平。”

“雖然我很有冒險精神,但我更不想要你為難,so,et it,OK?我們還是好朋友。”

簡單又利落,我想這大概就是我享受和林立翔做朋友的原因,即使他心思縝密,也不會將壓力加諸於身邊的人。

他有年輕男孩的熱血和灑脫,又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麽。

錯過林立翔,也許是我的損失。

我和迪士尼公司簽了約,唯一的特殊要求就是將錄音時間推後幾天,林立翔千裏迢迢飛到倫敦又陪我來美國,我想陪他度完最後幾天假。

我們去了很多地方,加州的陽光和海岸美不勝收,我躲在遮陽傘下吃冰淇淋,林立翔把自己曬成了健康的小麥色。

最後一天,我們一起去了迪士尼。

這是我第一次來到迪士尼,不身臨其境,很難描述那種發自內心的快樂,空氣仿佛是由無數看不見的七彩氣泡組成,每一口呼吸都是歡樂的味道。

我們縱情地歡笑和尖叫,肆意享受難得的自由。

但是第二天,當我們在迪士尼的照片出現在社交網站的熱搜頭條上,可就沒那麽好笑了。

“某網友爆料稱,在洛杉磯迪士尼偶遇林立翔和方若綺,並附上多張同框照片。兩人自一年多前一起參加《Show Time》節目後多次被傳戀情,期間還合作過年度大熱歌曲《少年》,此次同游海外戀情坐實?”

照片幾乎都不是正臉,但每張照片上的我們都看起來很親昵。雖然我們不是戀人,可要怎麽否認才能讓人信服?

我想破頭都想不出。

林立翔還在回國的飛機上,我只能不停地翻著評論,如坐針氈。

“《Show Time》那次送方若綺回學校應該已經在一起了吧?一年多了看起來還很親密的樣子,也挺不容易。”

“嗑到了!配一臉!請原地結婚!”

“好羨慕方若綺啊,我也想跟立翔去迪士尼……嚶嚶嚶……”

“打開了《少年》,什麽時候方若綺能給立翔單獨寫一首歌作為愛的證明?”

“唉……立翔能不能專註事業?真的不喜歡這個女的,好下頭。”

“等一個回應,希望不是真的(是真的也只能祝福了T T)”

“都錘成這樣了還有粉絲抱著幻想呢?之前死不承認,我倒要看看這次還要怎麽否認。雖然我也不是女友粉,但一直賣單身人設欺騙粉絲有被惡心到。”

“Excuse me?立翔什麽時候賣過單身人設了?又不是靠臉吃飯的偶像,感情的事本來就是他私人的事,用得著事事向你交代?你誰啊?”

“某家粉真給我看笑了,以方若綺的條件,天王黎華她也配得起,你家哥哥還真是高攀了。”

“那就讓她去找黎華,放過林立翔OK?”

“有病吧!現在是林方談戀愛,帶黎華幹嘛?真能蹭!”

……

幸好迪士尼公司並不在意國內網絡上的這些花邊新聞,與我確認了錄制《Reflection》的時間。

最重要的東西還在,流言蜚語反正我都已經習慣,也就不那麽在意了。

林立翔落地後來了電話:“若綺,緋聞我看到了。”

“所以你打算怎麽澄清?需要我配合嗎?還是保持沈默?”

“我們三個人拍的那張照片,你介意我發出去嗎?”

我楞了一下才反應過來,那張照片上還有黎華:“你確定不會惹來更大的麻煩嗎?而且……黎華那裏也未必同意吧?”

雖然是三個人的照片,但畢竟我和黎華還從未一起公開露面過,我願意他也未必願意,何況以我的緋聞體質,選擇置身事外對他來說才是最好的。

“我剛問了他,他同意幫我們澄清,公司也覺得這樣回應很好。”

我意外:“嗯?既然大家都同意,那我也沒意見。”

掛上電話沒多久,林立翔的主頁就貼出了這張照片:

“久違的假期,感謝不期而遇,也讓我多了個去迪士尼的伴,今天我們都是少年[比心]”

黎華也以最快的速度轉發了這條更新:

“工作原因沒能同游迪士尼實在可惜,但這個夏天的海岸線也很熱鬧。”

評論果然瞬間爆炸:

“沒有美顏?這三個人的生圖也太能打了吧!”

“少年三人組YYDS!!!”

“演藝圈兩位顏王,方若綺好幸福……[酸]”

“黎方同框了!!!配一臉!kswl”

“看到黎方同框突然好感觸……經歷過人生的至暗時刻,依舊能成為這樣閃閃發光的人,真的太好了T T”

“這是在美國?難道三個人一起參加了什麽節目?我要立刻知道這個節目的名字!”

“沒有人好奇這張照片是誰拍的嗎?”

“文案都和《少年》有關,太感動了!《少年》是我永遠的白月光!”

“這是我見過的最美的照片,這三個人的顏都太頂了,我願稱之為世界名畫!”

“我太吃方若綺的顏了,在兩個帥哥面前依然奪目,我要是有這一半美每天做夢都會笑醒。”

“還是黎華最好看!”

“U1S1,這張照片林立翔一點也沒輸,劍眉星目太絕了!”

“可這張照片也不能澄清啥呀,林方和別人合影也不代表他們就不是一對啊?”

“一開始對星二代很沒好感,但現在看下來可能真的是我的偏見,這三個人都挺拉好感的,方不管和他們兩個誰在一起我都支持。”

“(小聲地)沒有姐妹和我一樣站黎林嗎?”

“這三個人同框太帶感了,我已經腦補了一篇百萬字小說——天王巨星和人氣紅星,同時追求星二代絕世佳人,天王和佳人有家族淵源,紅星和佳人共同追夢互相扶持,三個人亦敵亦友,這麽好的素材沒人寫一下嗎?”

……

雖然眾說紛紜,但緋聞的焦點已經被模糊。

我越想越蹊蹺,回撥林立翔的電話:“當時你提出我們三個人合影,不會就是為了拿來擋緋聞吧?”

他輕笑了一聲,印證了我的猜測:“你現在才反應過來?”

這般未雨綢繆令我震驚:“行啊,夠老謀深算的。”

“不敢當,再說又不只為了我自己,你看黎華不也沒反對?”

那倒是,不管誰遇到麻煩,都能用照片作為解釋,黎華一定也這麽想。

他們兩個都是演藝圈的人精,我沒什麽好再操心的,也不想再將心思放在這些事情上,努力調整好自己的狀態迎接《Reflection》的錄制。

正式錄制的第一天第一遍,唱到“When will my reflection show Who I am inside”的時候,我沒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,在錄音棚失聲痛哭。

自己也說不上為什麽,也許是被歌詞觸動,也許是被迫拋棄愛情的委屈,也許是從決定來英國的那一刻到現在,我竭力隱藏起來的真實的自己,在此時此刻終於找到了出口。

歌曲和MV完成後,我獨自飛回倫敦。

飛機上的十個小時極其痛苦,但我熬過來了。好像人生一樣,在低谷的時候覺得前路漫漫難以為繼,可最後總能走出來。

新學期開始了,我依然專註學業,也得到機會做了一場兼職翻譯。

生活有條不紊,就像風雨來襲前的平靜。

十月,林立翔打來電話,邀請我回國參加他的演唱會。

“有沒有興趣做我的嘉賓?”

“你還真不怕緋聞?”

“有什麽好怕的,都澄清無數次了,做朋友還不能光明正大了?”

我沈默,腦子裏空空的,不知該接受還是拒絕。

“如果你不想上臺的話,做觀眾也行,總之我真的很希望你來。”

林立翔人生中的第一場演唱會,我當然想見證。

可是“回國”對我來說,要面對的問題太多。

我——

A. 回國做演唱會嘉賓;

B. 回國做演唱會觀眾;

C. 拒絕,暫時不回去;

D. 其他,請具體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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